关于全县党员干部带头简办红白喜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推进开展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党员和公职人员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岳西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移风易俗的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现就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带头简办红白喜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做到“八带头八禁止”
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发挥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敢于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从不必要的人情往来和应酬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服务群众,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群众。坚决做到“八带头八禁止”:带头喜事新办,禁止大操大办;带头丧事简办,禁止治丧扰民;带头小事不办,禁止事事全办;带头移风易俗,禁止封建迷信;带头勤俭节约,禁止铺张浪费;带头廉洁自律,禁止借机敛财;带头示范引领,禁止随波逐流;带头及时报备,禁止办而不报。
二、严格执行报备制度
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及子女)的红白喜事活动中要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婚庆等喜庆事宜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丧葬事宜先电话报备,事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岳西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附件1)按程序进行报备。其中,科级领导干部向县纪委监委报备;一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在其工作关系所在单位报备;村(社区)“两委”干部向所在乡镇党委报备,农村一般党员向所在村(居)党组织报备。
三、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1.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总责,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督促本单位人员严格执行红白喜事简办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督促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红白喜事简办承诺书》(附件2),履行党员承诺。承诺书由所在党组织收集、备案。
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遵守红白喜事简办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带头承诺践诺情况作为“十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选重要参考依据,将党员群众红白喜事简办情况纳入岳西县党建引领信用村(社区)建设文明评议内容。村(社区)“两委”要加大农村党员的教育引导。
四、严肃追责问责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紧盯红白喜事简办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以精准监督推动相关规定落地落实。对有违反“八带头八禁止”情形的党员干部,不仅要追究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对知情不报、袒护包庇或问题暴露后及时查处、查处不力甚至阻挠查处的,还要严肃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附件:
1.岳西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
2.岳西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落实红白喜事简办承诺书
中共岳西县纪委机关 中共岳西县委组织部
岳西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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